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紹興銀行公眾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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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托收承付

    一、定義

    托收承付是根據(jù)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(fā)貨后,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,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結算方式。

    二、種類

    按委托收款結算款項劃回方式不同分為郵寄和電報兩種,由收款人選用。

    三、業(yè)務特點

    每筆結算起點金額為1萬元,新華書店系統(tǒng)每筆的結算起點金額為1000元。

    四、適用范圍

    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的收款單位和付款單位,必須是在我行開戶的國有企業(yè)、供銷合作社及經營管理較好的,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的城鄉(xiāng)集體所有制企業(yè);款項必須是商品交易,以及因商品交易而產生的勞務供應的款項,代銷、寄銷、賒銷商品的款項,不得辦理托收承付結算;收付雙方辦理托收承付結算必須簽有符合《經濟合同法》的購銷合同,并在合同上訂明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。